根据教育部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委员会指导意见,按照“规范管理,稳定规模,提高质量,树立品牌”的工作原则,确保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将 2019 年春季网络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严格自律,规范招生行为
1、各学习中心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 2019 年春季招生简章》(以下简称《2019 年春季招生简章》)内容进行宣传,严禁乱承诺、乱收费等行为。 2、各学习中心应严格遵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结果,严格按照《2019 年春季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层次进行宣传和组织生源。 3、各学习中心不得擅自印制、宣传与《2019 年春季招生简章》内容不符、违背教育部和武汉理工大学相关招生规定的宣传广告,若确需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宣传方案及相关资料应提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4、各学习中心不得以我校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各学习中心不得跨省(市、自治区)或跨地区进行招生宣传;各学习中心不得在继字[2018]09 号异地有组织、有规模招收学生;不得委托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严禁擅自在本学习中心以外设置教学点。 5、各学习中心应规范办学,加强自律,恪守招生规范。学校将加大对各学习中心招生全过程的监管,对违规招生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习中心,学校将终止与其合作办学。
二、 加强诚信建设,确保诚信考试
2019 春季仍将推行考生诚信考试制度。各学习中心应如实向学生宣传、解释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凡报考我校网络教育的考生,必须知晓相关政策,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并严格执行。考生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将作为其录取后进入学习环节的笔迹比对资料存档。学校将随机核查学生期末考试答卷与《诚信承诺书》的笔迹,一经发现笔迹不符,违规情况属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学生学籍。
三、 认真严谨审核,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各学习中心必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读取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各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报考考生在报名平台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有关身份信息)与个人电子照片信息准确无误。考生所有信息一经上传教育部阳光平台,一律不能更改。从 2018 年秋季招生起,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规定,学生基本情况表中的学生联系方式必须是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凡提供雷同手机号或无法联系的手机号的考生,学校将依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四、 合理调整计划,控制专科、专升本比例
各学习中心根据办学条件及实际情况,拟定 2019 春季网络教育招生计划,平衡专科和专升本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学习中心专科与专升本招生计划比例为 1:1。 五、 责任担当,严格招生工作流程 2019 年春季网络教育的招生工作请严格按照规定工作流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招生对象为成人从业人员,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的网络教育;
2、平台系统设置的学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否则不予安排入学考试;
3、学生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学习中心刷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未经身份证读取进入系统的考生,不予安排入学考试;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 “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方可报名。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必须持有高中毕业证原件或相当于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资格的毕业证原件方可报名。 5、持异地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在各学习中心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1)身份证号为外地号但有本地户籍的考生应出具本省户口簿或当地居住证; (2)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异地考生应出具本地企业核发的医保卡或社保卡原件。 (3)无本地户口簿、医保卡、社保卡、居住证的个别考生,应提供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在报名前,学习中心应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审核此类考生身份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6、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入学考试,进考场必须完成签到手续。考试结束后,各学习中心将考生签到表盖章扫描电子版上传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备案,原件由各学习中心留存备查。
7、根据招生工作安排,网络教育考生录取工作仍由各学习中心到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及录取名册。考生持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学习中心领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领取学习账号和密码。
8、在招生过程中,如遇本通知未纳入的事项,或对本通知有关规定不清楚的,请及时与我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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